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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章 钩之忆(一)求收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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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,也熄不灭我对你的爱情火焰。

    整个浴缸的水可以倒出吗?

    可以。

    所以,对。我爱你!

    ——选自《棱子凯随笔》

    我叫可可,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可心,游戏中的名字:狂战小钩子。

    虽然是双胞胎,但是我和妹妹的性格上有很大的差异。

    妹妹好动活泼,而我喜静!

    好动的妹妹愿意玩游戏,喜静的我喜欢读书!

    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    小时候的我很喜欢读浪漫的文学小说,很想往书中的女主人公,可以有着浪漫的邂逅和甜美的爱情!

    女孩子是一种奇怪的生物,平时总是幻想着和自己的白马王子偶然邂逅的场景。

    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才是最美好的。

    而且男人给自己的印象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。

    有的女孩子会幻想: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白马王子,他一定要会跑步,要有粗犷的长相,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,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,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。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,一面朝她飞奔,再抱起她逆时针或顺时针转几圈。

    或者: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白马王子,他一定要带副眼镜,要有斯文的书卷味,手里常常要抱着一本诗集,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徐志摩的诗,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。

    又或者: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白马王子,他一定要留着长发,要有艺术家的特质,要带着一个画架、几张画布,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。然后女主角也许会主动当他的模特儿,或静静地欣赏着他作画时的专注。

    再或者: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白马王子,他一定要有一点胡渣,要有颓废的气息,嘴里要叼根烟,要喝烈酒而不是啤酒,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。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,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。

    欧式风格的邂逅往往都很浪漫!

    邂逅的白马王子,也就是男主角,无论是健康型、斯文型、艺术型与颓废型,他们最大的共通点是高,而不是帅!

    我心中的他,应该也是很高的吧!

    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    络上的邂逅,其实也是很浪漫的。

    因为浪漫通常会给人带来一些不真实的感觉,而络同样并不真实。

    由此观之,路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的!

    相信邂逅的人,都是相信命运的!

    我和他的相遇是在络游戏中!而我们最初的身份甚至是敌对的!这让浪漫的成分更重了!

    见到他的第一眼的感觉,只是平淡,如同在络中见到的所有人一样,但是由于敌对的关系,在我的眼中,他是即将变成一束光亮,被免费送回城的人!

    而他的眼神中,最开始透露着无奈,而后变得矫捷。

    在我识破他的下线避难的计划后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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